书名:业简论行动、过错和姿势
作者:[意]吉奥乔·阿甘本
译者:潘震/王兆宇校/叶仁杰校
ISBN:9787552037012
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11
格式:epub/mobi/azw3/pdf
页数:240
豆瓣评分: 8.5

书籍简介:

– 编辑推荐 – ★如何将主体从意愿和行动的枷锁中解放出来?如何让人类的行动从目的—手段的循环中挣脱出来? ★“神圣人”系列之外,意大利当代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思想家吉奥乔·阿甘本至为重要的一部著作。 ★运用哲学、历史语法学和法学这三套理论工具,阿甘本悉心处理了其分析理路中“行动”、“过错”和“姿势”这三大范畴。 ★阿甘本在书中探索了道德性与守法性之间的构成性关联,并对西方的道德和法律结构发起了批判。 ★本书不仅统合了阿甘本思想的各个重要主题,还向我们展示了他的理论视野朝着东方哲学(佛教哲学)的全新转向。 – 内容简介 – 全书分四章。 在第一章“案件与过错”中,阿甘本从历史语文学分析出发,揭示了这两个词模糊的词源,以及它们在概念层面的亲缘关系。他指出,这两个概念是法律建筑的前提,但构成法律领域的,是“罪”这一概念。由此,他过渡到卡尔·施密特的相关理论,并进一步探讨了法学中“制裁”这一概念。 在第二章“crimen与karman”中,阿甘本考察了常与“案件”、“过错”联系在一起的拉丁语crimen和梵语karman的关系。后者即“业”,在佛教中指的是行动背后的意愿。他认为,“karman指的就是crimen,也就是说,存在一种可以归责并产生后果的行动”。承认这一点,便可引向意愿概念的诞生。 在第三章“意愿的困局”中,阿甘本阐述了古代世界经由亚里士多德到基督教世界的转变史,这也是意愿概念的诞生史。他指出,与佛教立场类似,柏拉图想要在“是”和“思索”之中寻找人的善,亚里士多德的答案则是“成为”和“行动”。这组对立概念是本章的论述重点。 意愿是将行动固定在主体上的哲学装置,使主体为其行为担责,也就变成了可归责的、可制裁的。正因为此,我们才有必要“超越行动”——这正是第四章的标题。在最后一章中,阿甘本思考了“善”与“行动”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的意义。他指出,实现善的必要性正是亚里士多德的遗产。 全书的落脚点是对姿势的分析。除了佛教学说,阿甘本关于姿势的理论探索还指向了瓦尔特·本雅明的《暴力批判》。他对该文本的兴趣在于,如何将人类的行动从目的—手段的循环中解脱出来。而这也是他在作为本书前言的《姿势的本体论与政治学》一文中重点加以考量的。 在前言中,阿甘本总结道:“我试图在书中说明,行动、原因和过错的概念之间存在构成性的关系。我提出的假设是,这三个概念共同构成了将人的行为嵌入法律的领域并让其变得‘有过错’的装置(dispositivo)。这也就意味着,这些行为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归责给某个主体。人的行为是crimen。这个拉丁语单词可能和梵语中的karman——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业’——有亲缘关系,其原始含义指的是主体的行动与其后果之间无法摆脱的联结。我们早已习惯于这样的法律与道德观念,即人必须回应自己的行动。这似乎理所当然、无可置疑。然而,切不可忘记,20世纪至为伟大的神学家弗朗茨·卡夫卡的全部写作,无非是固执、近乎偏执地追问这唯一的问题:‘人为什么会有过错?’究竟是为什么,人类的心灵会这样设想,认为他的种种‘行动’应该归责于他并让他有过错?”

作者简介:

– 作者简介 –

吉奥乔·阿甘本(Giorgio Agamben,1942— ),意大利哲学家,当代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代表作为“神圣人”系列。拜德雅已出阿甘本著作:《语言的圣礼:誓言考古学》、《宁芙》、《奇遇》、《普尔奇内拉或献给孩童的嬉游曲》、《品味》、《什么是哲学?》、《什么是真实?物理天才马约拉纳的失踪》、《业:简论行动、过错和姿势》。

– 译者简介 –

潘震,2016至2018年就读于巴塞罗那大学(Universitat de Barcelona)哲学系,2019年转入米兰大学(Università degli Studi di Milano)哲学系。另译有《最后与最初的人:临近与遥远未来的故事》。

– 校者简介 –

王兆宇,罗马第二大学(Università degli Studi di Roma “Tor Vergata”)古典学博士在读,主攻古典时期东西方交流史和文献学。

叶仁杰,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在读,主攻生命政治和政治神学。

书友短评:

@ Argentumia 进行一番责任和意志的考古学之后,阿甘本的意旨实际上就是说,行动(=内在目的)不能完成对制作(=外在目的)的超克,只有构想姿势(=纯粹手段的自指运动=纯粹可传达性)才能最终完成这种从主体性中脱出的思想任务。问题在于阿甘本这里勾勒的姿势并不像他构想的那样有一种单向的激进的阻断作用,这种阻断同时也是一种奠基(p.169)。构想先于主体性的某种平面,但这种平面却只能推出既有的主体性,这可能是现代思想中「否定神学」模式的通病。翻译太过用功,阿甘本见之或许要羞惭。 @ Pluto&Piaget 有位哥在短评里说:阿甘本的“姿势”就是“摆”。太有道理了。//这书恐怖的:自由意志只是造出来便于归责的装置。本体论意义上的“法”“正义”又是装置的影子。所以一切犯罪其实都是无犯罪者的犯罪,业存在,结果存在,但作业者不/没必要存在。——读着读着自己没了,这谁能不崩溃?这之后他又写点诗学东西来糊弄安抚,无意识行动、印度教、风乎舞雩咏而归etc,not helpful at all!!!!很像那种每个大学生辩论队都有的那个辩手,你们在那建设,他就在那拆解,全拆完了你问他那论怎么写,然后他双手一摊胡说一个完全不work的东西。全书本人最着迷的是引用阿芙洛迪希亚的亚历山大那句:命运和法对立。法对命运的抵抗是假装在抵抗的抵抗,最困难的抵抗,甚至在抵抗前法先得假装自己存在。知道这些并没有使我更好受:) @ 周伯庸 说白了就是《关于姿势的笔记》的扩写版本,甚至连核心材料都没怎么变,无非是在用语文学的葱花炒理论的冷饭。行动和过错不过是醉翁之酒,说来说去最终还是要落脚到姿势身上:行动和过错的法理学和伦理学揭露了目的与手段的装置,而姿势则是废止其运作的“无目的的手段性”(仍然是拾本雅明之牙慧):“纯粹的姿势、能保持神秘而不被目的与手段的装置捕获的姿势、不可判决的姿势”。涉及仏教的部分有点难绷:“虽然免不了曲解,但是如果把这个问题用我们的术语翻译一遍,那么佛陀的策略就会显得完全融洽……” @ 赎罪羊 严肃翻译,精彩论证,救命稻草。“没有一种危害行为本身是非法或者有罪的。没有法就没有犯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所有的指控都是诽谤;而最典型的控告者也就是恶魔。”“意愿是一种复杂的建构,其历史跟与之相关联的自我的历史一样艰难、多元且并未完成”。我之前说“不甘于蠢也是我的自由”,阿甘本告诉我不是这样的。意愿和自由都是长久以来被建构出来的。最后一段:“不作为”既不是种种行动之外的另一种行动,也不是超越一切作品的另一样作品。它是空间:流逝,亦是无时间的;占据位置,亦在疆域之外。把人类行动与目的和手段、归责和过错、善行与劣行联结起来的是一件装置,只有当这件装置不再发挥作用,不作为的空间才会敞开。这就是纯粹手段的政治。 @ 比奇堡海滩 大型纪录片之"神学装置的秘密"正在持续播出,除了严谨的文本引用,一切都是像福柯一样,在档案馆里,把基督教的秘密揭露出来,让你看到,让你知道,让你明白你是多么弱小。

书籍目录

总 序丨重拾拜德雅之学
中译说明
前 言丨姿势的本体论与政治学
业:简论行动、过错和姿势
第一章 案件与过错
第二章 crimen与karman
第三章 意愿的困局
第四章 超越行动
参考文献
人名索引
· · · · · ·

  • 行动者总是要担责,只是根据他主动参与行动的程度,担负的责任也有所不同。人们经常认为这种演变是一种进步,以发展出“责任的根基是自由意愿”这一现代观念为顶点。然而,事实上,这只是强化了行动者与其行动之间的联系,是过错的内在化,并没有拓宽主体真正的自由。行动与行动者之间关联本来只通过事实定义,但现在却扎根于主体,使主体成为有过错的主体。这就意味着过错从行动转移到了主体身上,主体只要有意识、有意愿地(sciente et volente)做某事,就要承担行动的全部责任。
    —— 引自章节:第一章案件与过错
  • 我们早已习惯于这样的法律与道德观念,即人必须回应自己的行动。这似乎理所当然、无可置疑。然而,切不可忘记,20世纪至为伟大的神学家弗朗茨·卡夫卡的全部写作,无非是固执、近乎偏执地追问这唯一的问题:“人为什么会有过错?”究竞是为什么,人类的心灵会这样设想,认为他的种种“行动”应该归责于他并让他有过错(colpevole)?我在研究中试图说明,在现代世界,“行动”概念的发展和“意愿”的概念是分不开的。甚至应该说,二者一同明确了一种范式(paradigma),目标是建立现代主体的自由(liberta)及其责任。粗略地说,意愿概念在古典世界中几乎并不存在,只有经过了几个世纪的历程,灵知派(gnosticismo)、赫尔墨斯主义和新柏拉图主义思想家才和基督教神学汇集,为其确立了基石。在本文中,我无法重构整个发展历史,只想提及一处看似可以忽略的节点:阿奎那在《反异教大全》(Summa contra Gentiles)中讨论人类行动和善恶问题时,宣布了一条定理,即“每个行动者都为目的行动”(omnis agens agit propter finem )。恰恰是在此处,“天使博士”(doctor angelicus)阿奎那突然遇到了意料之外的障碍。他写道:但有一些行动并没有被当作是为了某个目的,比如游戏与思索的行动(sicut actiones ludicrae et contemplatoriae),和一些下意识(absque attentione)行动,比如挠胡子(confricatio barbae),等等。在这些情况下,可以认为行动者行事是没有目的的。(3.2.9)说游戏和思索是以自身为目的的行动,这虽然有些牵强,但尚且可以接受。抽动和无意识行动的处境则更加尴尬。尽管如此,阿奎那还是不惜一切代价想要将这些行动算入合目的性的范畴,认为其动机是“突然的想象”或者是“由体…
    —— 引自章节:前言丨姿势的本体论与政治学
  •   拜德雅·人文丛书(共41册),这套丛书还有《走出黑暗》《非政治的范畴》《宁芙》《社会学的问题》《声音中的另一种语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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