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了一味药

书名:中国,少了一味药
作者:慕容雪村
译者:
ISBN:9787513700665
出版社:中国和平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12
格式:epub/mobi/azw3/pdf
页数:246
豆瓣评分: 7.8

书籍简介:

打入传销集团内部的真实记录 ——《中国,少了一味药》序言 慕容雪村 (一) 2009年末,我混进了江西上饶的一个传销团伙,在其中生活了23天。那是一个未曾经历的世界,就像《西游记》中的盘丝洞和狮驼国,或者是爱丽丝穿过兔子洞所见到的那个古怪国度,每个事都很荒谬,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我生于文革,长于大陆,自以为对人间荒谬略有所知,到了上饶才知道,原来我的经验不过是豹之一斑,而荒谬的年代从未真正终结,它就在我们身边。 在那黑暗的23天,我看到善良的好人被骗子愚弄,过着悲惨的生活;我看到人们离乡背井,为一个谎言虚耗时光;看到被践踏的伦理和情感,每个人都在欺骗自己的亲人;我看到病体孱弱的老人、营养不良的青年,他们经过了邪恶的教育,越发乖张,越发贫穷,对社会怀有深深的敌意;我看到家破人亡的惨剧,也看到洗脑的严重后果。我始终在问自己:为什么一个愚蠢的把戏竟能欺骗如此多的人?为什么传销者竟敢明目张胆地行骗?为什么传销一打不绝、再打不绝、总打不绝,甚至连“政府打击”本身都成为行骗的借口? 最后我不得不承认,这就是一片适合传销的土地,这就是一个适合传销的国家。所有传销者都有相同的特点:缺乏常识,没有起码的辨别能力;急功近利,除了钱什么都不在乎;他们无知、轻信、狂热、固执,只盯着不切实际的目标,却看不见近在眉睫的事实。这是传销者的肖像,也是大多数中国人的肖像。传销是社会之病,其病灶却深埋于我们的制度和文化之中,在每个人的肌肤之中,只要有合适的土壤,它就会悄悄滋长。 23天中我看了很多,也想了很多,现在我把它写成一本书,书中没什么过人的见识,无助于升官发财,也无助于解决家庭纠纷,只有一些平常的人、平常的事,和一些人人都该知道的家常话。诗人马雅可夫斯基常在自己的书里写一句话:供内服用。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成为一剂苦药,可以在人们心中植下清醒的抗体,帮助他们抵御传销病毒。这邪恶的瘟疫肆虐已久,世间苦无良药,但愿我能为此做点什么。 (二) 传销不算什么新鲜事,每个中国人都听过,很多人都有切肤之痛,电视、报纸连篇累牍地报道,人们听多了,见惯了,就把它当成一只烂苹果,既不问它为什么腐烂,更不在乎它烂到什么程度,轻挥手就把它丢到脚下,任它在那里彻底烂透。 这是当代中国一个公开的秘密,就在每个人眼皮底下,却从来没人能真正看清传销。传销者不了解,因为他们格式化的脑袋已经无力辨别;普通人也不了解,因为他们离得太远,而且根本就不在乎;连那些神通广大的媒体人也缺乏真正的了解,他们报道传销、拍摄传销,却永远忽视传销,谁都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传销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它怎样洗脑?洗脑又是怎样实现的?为什么传销者竟会为了一个愚蠢的谎言如此狂热? 根据可信的统计,到2010年,中国大陆的传销者已经接近或超过一千万,这数字还在不断增长。这些人大多都是受害者,最终将一无所获,两手空空。他们经过了长期的邪恶教育,都患有程度不同的“善迟钝症”,人格扭曲、藐视道德、仇恨社会。接下来将是一个无比艰难的困局:在不远的将来,就在我们身边,将有1000万个赤贫而且走投无路的人。1000万双怨毒的眼,1000万双颤抖的手,1000万个陈胜吴广。 2009年2月28日修订的《刑法》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把“传销”定义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这个定语很长,读起来也很枯燥,是迄今为止对“传销”最权威的定义,但远远谈不上准确,“一定顺序”云云,更是说的含混而笼统,远远达不到法律所要求的精准。 这个定义所讲的“传销”还是上个世纪的事。20年间这病毒几经变异,早已不复当年的面目,现在绝大多数团伙都不提供任何商品和服务,只是单纯的欺诈和拉人头(活跃在广西等地的“纯资本运作”就是明证),在我看来,“传销”二字本身就是个错误,而且早已过时——既然没有“销”,又谈何“传销”?把“诈骗”称为“传销”,这本身就在误导民众和混淆概念。我也反对把此罪名列入“扰乱市场秩序罪”或“非法经营罪”,因为它扰乱的不仅是市场秩序,更是基本的公序良俗;它不仅骗钱,而且害人,乱人心智、坏人健康、毁人家庭,如果把这时代的道德比喻成一个满身流血的病汉,传销者干的就是往他身上一把一把地洒盐。 按照《刑法》,普通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盗窃罪甚至可以判死刑,与此相比,“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社会危害更大,对人的摧残更深,而量刑却明显过轻,对普通传销行为只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才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用法律术语讲,这是明显的“罪刑不相适应”,罪恶极大,惩罚却极轻,与其说是在打击传销,还不如说是在鼓励传销。 如果可能,我希望给这种罪行以更准确的命名(例如参照国外法律,将之命名为“金字塔诈骗计划”),在刑法中单独列罪,或者归并到“金融诈骗罪”或“非法集资罪”。与它所犯下的巨大罪恶相比,除了死刑,再重的刑罚都不算过分。 (三) 金字塔诈骗计划在所有国家都是犯罪行为。然而中国政府却在此问题上一再失误,1990年轻启邪恶之门,使大量的传销团伙甚嚣尘上;1998年取缔传销,却又留下了一扇祸患之门,保留了一些类似的含混的型态,同时在概念上极度糊涂,把传销、直销、金字塔诈骗计划混为一谈,导致大多数国民都在此问题上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常见的误解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认为传销在国外是合法的,只有在中国才是被禁上的; 二、认为传销是进步的新事物,而传统的卖场销售是落后的旧事物; 三、认为传销本身不是坏事(否则当初国家怎会批准?),只是因为人的素质不高,好事才变成了坏事; 四、认为传销分为两种:合法传销与非法传销; 五、认为传销确实能够赚钱,只是政府不允许。 这些全是错的。我们平常所说的“传销”,其实就是“金字塔诈骗计划”,它在哪里、在任何时候都是犯罪行为。除了幕后最大的黑手,普通参与者不仅赚不到钱,反而要赔光一切,赔上时间、金钱、健康,赔上亲情、友情与爱情,甚至还要赔上生命。 20年间这种病毒已经产生了几代变种,光我知道的名目就不下20个,除了所谓的“连锁销售”,还有(纯)资本运作、直复营销、直复加盟、框架营销、网络营销、网络加盟、人际连锁、人际加盟、加油站……每个名目背后都是数不清的团伙,每个团伙都有数千、数万乃至数十万人。 这是经济邪教,也是恐怖的瘟疫,20年间千万人身陷其中,千万亿资金流失。数不清的家破人亡,数不清的兄弟反目,数不清的流离失所,数不清的罪恶,数不清的灾难…… 然而这眼皮底下的罪恶却一直没能引起人们的重视,政府视之为疥癣之疾,普通民众视之为蠢人才会上当的把戏,媒体渲染一下、报道一下,转过身就丢到脑后。人们依然漠视,依然姑息,依然纵容。而传销者就躲在旁边的黑暗洞窟中,被骗、骗人,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睁着血红的眼,怨毒地瞪视着整个世界…… 在《水浒传》第一回,洪太尉揭开封皮,放出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从此开启了一个动荡流血的时代,千万人死亡,千万人于路痛哭。这故事与中国传销如出一辙,巧得很,妖魔飞走的地方就在江西龙虎山,离上饶很近,在那里,我曾亲眼目睹这些转世的妖魔如何横行人间。 (四) 很多人都有同样的困惑:一个好好的人,怎么就能被别人洗了脑?我的经历证明:洗脑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只要合适的环境、足够的时间,给一个人洗脑不会比格式化一张电脑磁盘更困难。人类的理性貌似强大,实则从来都不可靠,把狼驯化成狗很困难,把人变成蠢人则十分简单,要想把一个正常人变成传销者,只要抬抬手就可以了。 为了洗脑,每个团伙都会编造大量谎言,这些谎言可以分为三大类: 首先是“合法性谎言”,为了证明自己合法,每个传销团伙都会竭力与“传销”本身划清界线,把自己说成是一个在发达国家中发明的“新生事物”,国家支持这个新事物,引进他们,暗中扶持他们,并且为他们制定了大量的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大到入伙费交多少钱,小到每顿饭吃多少米、吃几瓣蒜,全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法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还会编造大量的领导讲话、会议精神、媒体报道,把层层光环都扯到自己身上,然而我们知道:这世上能发光的不仅是太阳,污水里冒出的肥皂泡也会偶尔泛出微光。 其次是“伟大使命谎言”,此处他们要虚构一个黑暗的社会现实:经济危机、物价飞涨、民生凋敝、企业破产……而更加不堪的是中国居然加入了WTO,洋货即将大举入侵,到时没破产的也要破产,破了产的再破一次,真叫个“国势糜烂,不可想矣”。正是这种种内忧外患,国家才破例引进了他们,要靠他们振兴中华、抵御列强、发展经济、造福人群……,一句话,中国的未来就指望他们了。为了这个伟大的使命,大多数团伙都会强迫他们的成员饿肚子,即使饿得要死,这些可怜的人们依然觉得自己在拯救国家。 再次是“美妙前景谎言”,每个团伙都会以百倍乃至几百倍的暴利来引诱新人,投入3800元,两年回报380万;投入36800,回报1500万……,为了证明这不是天上掉馅饼,他们还会虚构出许多有名有姓的发财故事,把马云、黄光裕这样的企业家也指认为传销英雄。这本来只是个单纯的金钱骗局,但在传销者口中,它还同时是一个国家培养人才的摇篮,成才之后,国家会扶持他们做官,扶持他们经商,甚至会安排他们免费出国深造。这些话是如此难以置信,但是他们每个人都信以为真。 除了谎言,传销团伙还有一套完整的洗脑程序:先创造出一个真空环境,禁止成员接触任何外界信息;然后营造出温馨的家庭氛围,所谓“行业就是一个大家庭”,使成员放松警惕、消除顾虑;还有宗教般的仪式、军事化的管制,使人无条件服从,并能从中体会到宗教般的神圣与狂热;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这些谎言要讲上一百遍、一千遍、一万遍,在全国各地,在大江南北,在每个城市的黑暗角落中,这些荒谬的理论和言语不断地重复、重复、再重复,我说过,人是虚弱的动物,而语言的暴力就是最大的暴力,这是与世隔绝的黑暗洞窟,当狼牙棒高高举起,再坚硬的脑袋也只是一堆血肉之泥。 他们制造愚蠢。于是,一个白痴诞生了,两个白痴诞生了,一千万个白痴诞生了…… 他们鼓吹仇恨。于是,一个反社会的暴徒走出来,两个反社会的暴徒走出来,一千万个反社会的暴徒走出来…… (五) 1960年安徽凤阳的武店公社有个医生叫王善生,那时正是大饥荒时期,许多人患有浮肿、闭经和子宫下垂,公社干部找王医生来治疗,他看了看,说治不了,因为“少了一味药。” 那味药就是粮食。 50年后,有一种社会之病久治不愈,原因也是少了一味药,这味药就是常识。 18世纪时托玛斯.潘恩写过一本小册子,名字就叫《常识》,这本书的重要性堪比1776年的《独立宣言》,夸张点说,正是这本书造就了美国两百多年的繁荣昌盛。而在当下中国,在传销肆虐的当下,人们最缺的也正是这个:常识。 常识并不总是令人激动,但它不可或缺。我希望这本书能够说出一些常识,更希望它能够唤起整个社会对传销的重视,不要假装它不存在,也不要假装看不见,正视现实,从我们的制度和文化中检讨其成因,分析其现状,然后采取合理而富于人性化的措施,挽救失足者,惩治作恶者。传销者做的是坏事,可他们大多数都不是坏人。他们需要的是仁慈的帮助,而不是残酷的惩罚。需要惩罚的是这邪恶的骗局本身,更是形成和助长这邪恶骗局的制度。 我希望看到希望。这希望很简单:让常识在阳光下行走,让贫弱者从苦难中脱身,让邪恶远离每一颗善良的心。 2010年9月,广州

作者简介:

慕容雪村,中年男人,生来不是益鸟,只会发出刺耳的叫声,满世红紫娇艳,其人只愿在角落里冷冷地翻着白眼,沧浪水清,可为碧波渔夫,沧浪水浊,扁舟浮于江湖。

书友短评:

@ poiuny 本来我就悲观,看完更悲观了。他们都是善良的人,却变成了黑色湖中的水鬼,面目狰狞,铁石心肠,为了一个虚幻的、宗教一般的、漏洞百出的梦想,一个个拖下人来。一批批,一代代。可是他们没有错,他们为了吃饭穿衣,为了基本的需求,为了并称不上贪婪的愿望。可是能责怪谁呢,当你一层层试图追根溯源的时候,却发现谁也怪不了。那些扭曲的、荒谬的价值观与世界观,他们无药可救,因为中国没有这味药。本该有一个正常的、略微艰辛的人生的人们,就这样走向一条不归路。可是改变不了,怎么才能有所改变?怎么才能走向文明?怎么才能开民智、少一些愚昧?我想知道答案。 @ 尘 不太喜欢这种叙述方式,故事陈述中夹杂了一些突兀的引经据典和个人评论。对于传销中个体命运转变过程中的的心理变化不细腻也不深刻。不过作者语言功底不错,对传销体流程系描述的比较生动传神。剔除那些评论和引用,完完全全写成一本小说会更好。 @ 江凌云 没啥惊心动魄的故事 完全整成知识分子调戏猫猫狗狗 @ 有长袖有秋天 内容还行,但这种为写愚昧而写愚昧的视角未免太自负… @ 小星星变奏曲 慕容雪村太会写了,有趣。 @ 轻装前行 真的必须要用卧槽来形容,我怎么感觉我高中阶段、邪教、垃圾公司的管理方式,都TM这么玩的。。我甚至感觉传销的有些理念,跟创业的方法是一模一样的,先弱后强、先亲后疏、先近后远、先横后纵,不就是农村包围城市,不就是《跨越鸿沟》里的逻辑么。。。如果把最后端掉的过程写下来,应该会更精彩。。 @ Xmakeitenough 套路科普 @ meng嘤嘤嘤哈哈 这味药就是常识!饿肚子了要吃饭光喊口号是没用的。这种精神和人身自由的控制让人心灵遭受荼毒,没了灵魂和思想如同行尸走肉,精神控制太可怕了,也许一开始不相信,麻木之后觉得一切都正常,这也就是慢慢被侵蚀的开始。有的人可能也明白自己被骗,但是已经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只好一直装下去自欺欺人,跟调音师一样,装习惯了觉得自己就是瞎子,那只举手投足之间都在把别人当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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