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和经济学的未来

书名:法和经济学的未来
作者:[美]圭多·卡拉布雷西(GuidoCalabresi)
译者:郑戈
ISBN:9787562088479
出版社:雅理译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3
格式:epub/mobi/azw3/pdf
页数:272
豆瓣评分: 8.1

书籍简介:

作者用一种简洁的、令人信服的论证将法律经济学划分成两个独立的领域。作者指出,这两个领域的代表人物分别是杰里米·边沁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前者主张“法律的经济分析”,阐释经济理论光环下的法律系统,并力图说明经济学可能促使法律更有效率。后者主张“法经济学”,授予法律平等的地位,并探讨更重现实而少关注理论规则的法律可以促使经济理论的改进。 媒体评论: 一本注定拓展法律人视野的佳作!一本译笔清晰流畅的译著!以实在的例证和精细的笔触,法经济学创始人之一卡拉布雷西展示了法经济学的芝加哥学派和耶鲁学派的重要区别:前者总想用经济学理论和原则来批判和矫正法律,后者则努力理解并揭示社会实践中法律隐含的实践理性和智慧,经此来调整、补充过分逻辑的黑板经济学。 ——朱苏力,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天元讲席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卡拉布雷西这本书深入探讨了法律决策和经济学理论相互促进的可能性。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者可以从中获得一些有益的告诫,法律教义学的研究者则可以借此体会一种更为开放的心态。 ——桑本谦,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作为法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卡拉布雷西为我们重拾法经济学运动的本意,即这是一场法学与经济学的双向对话,而非经济学帝国对法学的单向蚕食。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法经济学的未来取决于法学能在这场对话中贡献什么。郑戈教授的译文朴实流畅,为我们准确传达了一位20世纪法学巨匠对自己执旗领军的那场重大智识运动的深刻反思。 ——张巍,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博士(Ph.D.),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作为法律经济学的两大开创者之一,卡拉布雷西在这个领域沉浸了远远超出常人想象的思考与情感。暮年回首,他却认为该领域似乎已开始走上歧路,隐隐有沦为微观经济学子学科的危险。此书是老先生试图“整风”之作,为法律经济学(也为更泛义的法学)指明了方向:要通过法学研究挑战并整修来自其他领域的理论范式,而不是简单地套用它们。这样既可以避免固步自封的愚昧,又可以保留“法学”这个领域的学术能动性。由此引申,“法学家”应是更高级的社会科学研究者,而非甘为附庸的效颦之人。此书时有振聋发聩之语,尤其在国内的法学语境下,或许能成为新研究范式组成的重要能源。 ——张泰苏,耶鲁大学法律博士(J.D.)、历史学博士(Ph.D.),耶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相比于底蕴深厚的传统法学,法和经济学仍是一个年轻的研究领域。但作为该领域的早期权威学者,卡拉布雷西在简省既有学术路径的基础上,已开始就法和经济学的前景未雨绸缪。本书集中展现了优秀法和经济学者的智识特质:开放的学术心态,以及不断反思、力求突破的学术自觉。 ——戴昕,杜克大学法律博士(J.D.),芝加哥大学法律科学博士(J.S.D.),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圭多•卡拉布雷西 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资深法官。1959年起任耶鲁法学院教授,出任法官前曾任耶鲁法学院院长。他与罗纳德•科斯一道被认为是“法和经济学”的奠基人。

译者简介:郑戈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

书友短评:

@ [已注销] 对自身学说的整理,偏重对法经济学与法律经济的分析比较,卡拉布雷西的精华并不在此书,接着往前翻去。 @ 南栀 虚心聆听法学家的一顿骂。很多论点实际上就是现在的实证大热方向,作者的前瞻力还是够的。很多问题,我的眼光过于局限,没有从整个经济学的架构中理解,这就是我和大牛的区别。翻译不成问题,但是语言太英式,完全就是直挺挺地翻译过来,没有斟酌过词句,扣掉一星。 @ はね “法学+X”双向互动式学科交叉的经典之作,对法学和其他学科融合的探索带来了启发。 @ 曹家小胖Kimi 看了第一章。“法和经济学”与“法律经济学”的区别,也可以理解为“法和社会学”与“法律社会学”的区别。方兴未艾的社科法学,到底归于哪一类?仍在法学的范围内,还是已经“变质”成了社会学?嘿嘿嘿。 @ 文旦 这本书首先区分了法和经济学,以及法律的经济分析两个研究方式的区别,认为真正的经济—法律人不应该在经济的视角傲视法律现实,而应该做到法律与经济的互动。其次本书提出了经济学对人类的品味与价值的忽视,如有益品市场化、指令化的道德成本。 @ 盛夏 法律的经济分析和法经济学的区别,前者法律是被审视、评判的对象,经济学占主导地位,后者则接受双向的互动(2-7) @ 曹家小胖Kimi 看了第一章。“法和经济学”与“法律经济学”的区别,也可以理解为“法和社会学”与“法律社会学”的区别。方兴未艾的社科法学,到底归于哪一类?仍在法学的范围内,还是已经“变质”成了社会学?嘿嘿嘿。 @ はね “法学+X”双向互动式学科交叉的经典之作,对法学和其他学科融合的探索带来了启发。 @ 南栀 虚心聆听法学家的一顿骂。很多论点实际上就是现在的实证大热方向,作者的前瞻力还是够的。很多问题,我的眼光过于局限,没有从整个经济学的架构中理解,这就是我和大牛的区别。翻译不成问题,但是语言太英式,完全就是直挺挺地翻译过来,没有斟酌过词句,扣掉一星。 @ キヨウ 看的似懂非懂,只有两点印象深刻:1.慈善是富人的奢侈品。2.人们不会为了避免交通事故拒绝使用汽车。

致中国读者
功能分化社会的法学与经济学——代译序

第一章 论“法和经济学”与“法律的经济分析”——法律人的角色
第二章 论有益品——商品化与计划化
第三章 论有益品与不平等
第四章 有益品总论——具体应用和结论
第五章 论利他主义、慈善和非营利机构
第六章 责任规则中市场和计划之间的关系
第七章 论被忽视的品味和价值
第八章 论品味与价值——经济学在这方面能告诉我们什么?
附 录 亚瑟·科宾致耶鲁法学院全体教师的告别信
注 释
索 引
《雅理译丛》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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