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政令

书名:德政令中世日本的法律与习俗
作者:[日]笠松宏至
译者:褚以炜
ISBN:9787540374037
出版社:崇文书局
出版时间:2023-9
格式:epub/mobi/azw3/pdf
页数:192
豆瓣评分:

书籍简介:

如果世间的买卖、借贷可以被一笔购销,曾经购买的东西各归原处,我们又该如何看待“拥有”? 永仁五年(1297),镰仓幕府颁布了一项法令,宣布卖掉的土地可无偿收回、欠下的债务可一笔勾销。这项现代人难以想象的荒唐法律转瞬之间传遍全国,并异常顺利地产生了现实效果。这项法令的真实内容是什么?为什么它会被民众称作“德政”,又为何如此快速地得到社会认可? 本书以日本历史上最著名的法令《永仁德政令》为轴,多角度描述13世纪末的日本社会实态:物分人物、佛物、神物的独特观念,利息不可超本金一倍等“天下之大法”,夜晚盗割水稻会被处死等民间残酷习俗,昙花一现的“弘安德政”,首次登场的理性主义思想……后人视作胡来的法令背后,是挑战常识但又真实、多样的中世纪世界。 日本中世纪社会史研究的不朽名著,在“破天荒的恶法”背后,探寻中世纪社会的本质。

作者简介:

笠松宏至

1931年生,东京大学名誉教授,日本中世纪法律研究权威,以法律习惯为切入口探究中世纪社会。著有《日本中世法史论》《德政令》《法与词语的中世史》等。

褚以炜

褚以炜,日语译者,著有《图说大坂之阵》,译有《下游老人》《日本历史上的东与西》等。

书友短评:

@ 秋山雪見🍁 永仁德政的原则可以说是“御家人的归御家人”,但在为并非御家人的下久世庄百姓起草的陈状中却把“买得”写成“卖买”,以符合德政返还土地的前提。中世法律的特点是即便是御家人都不甚了解幕府法令,普通人接触到的机会更几乎为零。但原本是为了救济御家人的德政却迅速得到了民间社会认可,许多人在不知道法令内容的情况下便“寄事左右”(强行找借口)。这是因为先前昙花一现的弘安德政已经做好了铺垫,永仁德政的主要内容也正是弘安德政中的振兴裁判权与振兴领地,二者具有继承性。笠松认为德政是一种普遍化的“还原”,庶民也能广泛参与其中。这一时代产生的德政也是日本法律史和社会史的一个节点:正因为产生了与以往不同的“抚民”意识,并以具有合理主义特点的法令来取代田舍习惯法,作为民众共同参与的“天下一同之法”的德政才得以出现。 @ 伊卡洛斯 作为译者先给读者提两个醒,首先,本书不是德政专题通史,读者心里要先有数:镰仓时代的幕府法律除掉御成败式目以外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为一时需要发布的单行法令,不但没有完整集成,传播范围极其有限,并且在当事人主义和自力救济为原则的法庭上它和证据一样要原告和被告自己举证,本书要说明的是,在这种大多数单行法令都鲜为人知的情况下,永仁德政令为什么一发布就弄得日本全国家喻户晓,这个奇异事态的的社会背景何在。第二,本书阅读还是需要一点镰仓史基础知识的,因为作者推荐一起读的网野的《蒙古袭来》什么时候能出完全不清楚,读者最好把他的《日本社会的历史》这书的镰仓部分拿来参考着看。或者把大河剧镰仓殿13人+北条时宗看了,看这些至少可以认识主要出场人物。 @ 刀叢中的小詩 永仁德政的原则可以说是“御家人的归御家人”,但在为并非御家人的下久世庄百姓起草的陈状中却把“买得”写成“卖买”,以符合德政返还土地的前提。中世法律的特点是即便是御家人都不甚了解幕府法令,普通人接触到的机会更几乎为零。但原本是为了救济御家人的德政却迅速得到了民间社会认可,许多人在不知道法令内容的情况下便“寄事左右”(强行找借口)。这是因为先前昙花一现的弘安德政已经做好了铺垫,永仁德政的主要内容也正是弘安德政中的振兴裁判权与振兴领地,二者具有继承性。笠松认为德政是一种普遍化的“还原”,庶民也能广泛参与其中。这一时代产生的德政也是日本法律史和社会史的一个节点:正因为产生了与以往不同的“抚民”意识,并以具有合理主义特点的法令来取代田舍习惯法,作为民众共同参与的“天下一同之法”的德政才得以出现。 @ 长尾景胜 作为译者先给读者提两个醒,首先,本书不是德政专题通史,读者心里要先有数:镰仓时代的幕府法律除掉御成败式目以外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为一时需要发布的单行法令,不但没有完整集成,传播范围极其有限,并且在当事人主义和自力救济为原则的法庭上它和证据一样要原告和被告自己举证,本书要说明的是,在这种大多数单行法令都鲜为人知的情况下,永仁德政令为什么一发布就弄得日本全国家喻户晓,这个奇异事态的的社会背景何在。第二,本书阅读还是需要一点镰仓史基础知识的,因为作者推荐一起读的网野的《蒙古袭来》什么时候能出完全不清楚,读者最好把他的《日本社会的历史》这书的镰仓部分拿来参考着看。或者把大河剧镰仓殿13人+北条时宗看了,看这些至少可以认识主要出场人物。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无名之法、有名之法 001
第二章 德政令的出现 021
第三章 为何是德政? 041
第四章 天下的大法 051
第五章 赠与和让与 071
第六章 被抹消的法令 089
第七章 前代未闻之德政 111
第八章 人烦与国利 139
第九章 德政的思想 153
第十章 新的中世法律诞生 173
后 记 183
· · · · · ·

  • 但是,获得“没有比免费更昂贵”之物的人,无论是过去还是今天,之后必然会感受到精神负担,时代越回溯,这种义务感、束缚力量可能就越强烈。也就是说,受赠者从赠与行为履行的那一刻开始,就以某种形式对赠与人持续进行还礼。如《式目》第十九条所见,受赠者或许要一直维持“子息”“郎从”之礼。如果这种状态持续一定时间后,赠与之物被收回了会怎么样呢?受赠者对赠与者持续返还的、事到如今已经不能取回的各种有形无形的报恩行为,就完全遭到背弃了。如果是有价交易,比如买卖的话,那么卖主取回土地时,可以通过还回对价或者两三倍对价补偿买主的损失,但赠与是无偿的,受赠者什么也得不到。这一法理在日本中世法律中能够长行不衰,或许就是因为这种“赠与的互酬性”。
    —— 引自章节:第五章 赠与和让与 071
  • 完全是题外话,不过我记得刚开始学习历史的时候,在大学的研究室翻开石井良助氏的名著《中世武家不动产诉讼法之研究》(弘文堂书店,1938 年;高志书院,2018 年),某位学长(非日本中世史专业)说了这么一句话:“这是教中世的人如何打官司的书呀!”这位学长的话多少语带嘲讽,但不管这个意思,随着岁月流逝,我越发觉得这句话是至理名言。不管是多么有才能的幕府断案专家,没有一个人能够掌握这本书所载知识、案例的30% 吧。如果当时有人能得到这本书,面对任何官司无疑都能百战百胜。
    —— 引自章节:第一章 无名之法、有名之法 001
  •   日本史译丛(共2册),这套丛书还有《无缘·公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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